央行火速辟谣:没有针对“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新政策出台

article.author.display_name 陈圣洁
辟谣

10月15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发布“新政”,将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具体来看,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但随后央行澄清,该报道涉及的三大文件就是6月1号发布过的内容,并非有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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